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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疫情 振兴行业复苏 政策汇编——浦东新区篇
发布日期: 2022-05-04

一、浦东新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类别

条文出处

适用企业/个人

政策工具

政策力度

政策有效期

主管部门

政策叠加规定

企业纾困

1

批发、住宿、交运及物流业(含供应链)

防疫补贴

100%补贴重点岗位员工核酸检测费用

12/31/2022

区商务委、区建交委、区卫健委

国家、市从优、不叠加;
本政策内各条可叠加

1

物资保障、农产品供应链行业

防疫补贴

100%补贴员工核酸检测费用

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卫健委

2

巡游出租、长途客运行业

防疫补贴

100%补贴防疫消杀支出

区建交委、区卫健委


一线抗疫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

防疫补贴

临时性工作补助/志愿服务补贴,力度待配套政策明确

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6

企业、个体户干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费

防疫补贴

免除2022年3月至5月的相关费用;
减半收取2022年6月至7月的相关费用

区生态环境局

5

最终承租区属国有企业自有经营性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户、民办托幼机构

房租减免

减免租金,力度由各国企确定,多为免6个月租金

区国资委、各国有企业

3

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参与保供的农业企业、合作社

经营奖补

生产补贴、运费补贴或用工补贴,力度待配套政策明确

区农业农村委

4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街镇物业急修特约服务站

经营奖补

资金补贴,力度待配套政策明确

区建交委

8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资项目:
(1)企业新增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验收完成的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经营奖补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含)

区科经委、区发改委

10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开展与防疫相关的疫苗、药物、诊断产品的科研攻关项目

经营奖补

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含)

区科经委、区卫健委

15

疫情期间与其他企业共享用工的企业

人事补贴

继续享受相应就业补贴扶持

区人社局

15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

人事补贴

一次性稳岗补贴

区人社局

11

由市担保中心提供贷款担保、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以及由市担保中心提供贷款担保、对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

贷款贴息&保费补贴

(1)全额补贴担保费;
(2)1.5%的贷款贴息

政策兑现:区财政局;
企业认定:区金融局、区科经委、区商务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二、临港新片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若干政策措施

政策类别

条文出处

适用企业/个人

政策工具

政策力度

政策有效期

主管部门

政策叠加规定

企业纾困

1

零售、餐饮、旅游、酒店企业

防疫补贴

100%补贴重点岗位员工3个月的核酸检测费用


商旅处、市场监管局

国家、市从优、不叠加;
本政策内各条可叠加

8

实现复工复产封闭管理的企业和建筑工地,通过市场方式开展核酸检测的

防疫补贴

3 个月补贴50%的核酸检测费用


建交处

1

零售、餐饮、旅游、酒店、冷链企业

防疫补贴

3个月补贴50%的防疫消杀费用


商旅处、市场监管局

1

冷链企业

防疫补贴

20%一次性补贴高风险封闭区设施改造、防疫物资等支出



2

最终承租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个体户

房租减免

免6个月租金,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商旅处

2

承租经认定的商务楼宇、商场、商铺等非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

房租减免

补贴1元/平米/天,为期3个月;
2022年前 4 个月内在主城区承租的,补贴1.5 元/平米/天



2

小微科技型企业

经营奖补

100%补贴2022年上半年形成经济贡献的区级部分


投促中心

3

A 级旅游景区(事业及国有单位除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
困难企业

经营奖补

补贴2022年疫情期间关闭月份运营成本的20%


商旅处

10

向新片区企业输送稳定就业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人事补贴

补贴400元/人


党群部(人资处)

10

2022年3月至年底取得四级(中级)及以上相应证书的人才

人事补贴

补贴标准上浮 25%



6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户、防疫物资保障重点企业

贷款贴息&保费补贴

2022 年新增贷款50%贴息,每半年度最高40 万元/企


高科处、商旅处、综保处、金贸处

6

由上海临港新片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贷款风险担保的各类企业

贷款贴息&保费补贴

降低担保费率至 0.5%


金贸处

3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国内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企业

税收减免

延续实施即征即退政策


综保处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三、临港新片区推出楼宇补贴“免申即享”服务

浦东.png


四、2022年浦东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申报启动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受疫情影响的新区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申报范围。

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在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仅可对本单位实际用工的在岗从业人员申报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由其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二、补贴申报方式

税收征管关系在浦东新区的各类用人单位拟开展线上职业培训的,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浦东新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136.105.125:81)”

步骤如下:

1、备案登记

申报企业需在申报系统上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培训实施方案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

2、开展培训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进行备案申请。

3、补贴申报

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申报系统上提交学员名册、授课记录等证明资料。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1、培训内容

参考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规定的主要经营范围,确定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培训项目。

2、培训平台

用人单位既可依托自主开发的线上培训平台,也可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市、区关于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条件要求。

线上培训全过程应记录到平台数据系统,培训过程需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和评价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四、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补贴培训,以名单上传业务系统时间为准(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一个项目完成后可开展下一个项目。

五、联系方式

人社 58477913

工会 50935263

教育 58733002

区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58383861

周一至周五 9:00-11:30,13:30-16:30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五、临港新片区建设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1.0版

临港.png


六、港城集团2022年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落实浦东新区以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抗疫助企的政策措施,履行国有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抗击疫情、守望相助、共克时艰,特拟定“港城集团2022年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租金减免方式

承租港城集团及下属企业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申请表、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全部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的租金。

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最终承租方存在欠租的情况,若截止到5月30日之前未能支付所欠租金或未能签署付款承诺书的企业,根据相关实施细则,不符合减免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港城集团疫情期间免租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租赁合同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小微企业网站查询证明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

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电子档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PDF盖章扫描版)。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出租方递交申请材料。疫情期间,申请人应避免人流集聚,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多种方式递交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0日。

各出租方对各自的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明确审核流程,最终将审批材料及企业申请材料汇总至港城集团招商服务中心。经港城集团完成审批流程后予以公示,并通过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反馈审核意见。申请人需于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凭告知书与相关出租方签订免租协议。对于不符合免租条件的,各出租方将及时做好告知及政策解释工作。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港城集团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免租政策的,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陆文婷

座   机:68283880   

联系电话:18601718513

邮   箱:luwenting@shharborcity.com

五.监督电话

联系人:樊能

座机:68283030

联系电话:18502122113

邮箱:fanneng@shharborcity.com

六.其他事宜

港城集团保留对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此实施方案为暂定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政策调整的,港城集团有权对本实施方案做适度调整。


附件二 港城集团疫情期间免租申请表.pdf

附件一 《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pdf


七、浦东新区推进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闭环管理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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