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布的相关法规、政策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发文日期 | 具体政策措施 |
1 | 《关于印发 <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 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 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2022.02.18 | 二、关于金融信贷政策 5.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6.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 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7. 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
2 | 《关于调整农村客运、 出租车油价 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 | 2022.01.11 | 三、“十四五”期间补贴安排 (二)“十四五”期间各省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中的30%由各地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同时,各省从当地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给予本省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 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本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300万元专项 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 (四)2020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延用2015-2019年的补贴政策,其 中涨价补贴以2014年实际执行数作为基数,由地方统筹部分不低于60%,用于公共交通发展、新能源出租车和农村客运补贴、水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等。 |
3 | 《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交 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 国民用航空局 | 2022.02.18 |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5.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以享受。 7. 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 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 8.2022年发挥好支持普惠小微的市场化工具引导作用,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4000亿元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 9.2022年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行、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下调,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 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二、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 11.……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餐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12.……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 13.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餐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8.……2022年原则上应给予零售企业员工定期核酸检测不低于50%比例的补贴支持。 21.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零售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零售企业提出 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4.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 行社维持80%的暂退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暂退比例。同时,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扩大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范围。 25.允许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省份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7.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33.2022 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34.2022 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
二、上海市发布的相关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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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单位 | 发文日期 | 具体政策措施 |
1 | 《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2.03.28 | 三、榆噸融瀕力度 (八)酒乎资担保支持。……降低各类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费0.5%,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 (九)实施困难企业贴息政策。运用现有的专项扶持资金,对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继续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十)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积极用好国家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普惠小微贷款再贷款优惠资金。推动金融机构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将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纳 入重点行业目录,对在沪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奖励。……完善信用修复机 制,积极协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十一)推动金融机构减费让利和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行。优化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 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支付账户服务费等。支持在沪保险公司进一步丰富抗疫保险产品供给,扩展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责任,扩大因疫情导致营业中断险等风险保障的覆盖面,创新推出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加强抗疫保险保障服务,研究推出适当延长保单期限、降低保险费率、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措施,建立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 |
2 | 《关于上海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 |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2.03.29 | 二、精准发力,助企纾困解难 (五)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做好疫情防控重点行业和区域的金融服务。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单位、抗疫物资生产企业、城市运行保障单位、从事主副食品和 生活必需品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新增融资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可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延长还款期限或当期、实施征信保护等方式减轻客户还款压力,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或办理赎当、续当的客户适当暂缓催收,确保不因疫情导致的办理不便而增加客户额外融资息费,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盲目做逾期绝当处理。2022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型小额贷款,企业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还本付息日期可视情最长延至2022年12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积极应对疫情的企业和个人,地方金融组织还应积极协助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六) 减费让利中小微企业。积极做好与现有政策的衔接,支持地方金融组织适当降低对抗疫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的贷款利率、担保费率、典当综合费率等融资成本。融资担保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减免保证金、降低或取消反担保、减费让利等优惠措施。对防疫重点企业和受 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申请的银行贷款,市融资担保中心融资担保费率 为0.5%,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对创业担保贷款继续免收担保费。对在抗疫工作中发 挥突出作用的企业,相应减免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挂牌、融资、发债审核费,对为防疫企业提供挂牌、融资、发债服务的中介机构,相应减免其预审服务费。 (七) 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和便利度。鼓励和支持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 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东借款、同业拆借、以本公司发放贷 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入资金,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地方金融组织的合作,向依法合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提供融资支持,提高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的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为抗疫相关企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开通优先服务通道,简化“抗疫债”等特色可转债产品发行转让程序。 四、暖心守“沪”,共筑“战疫”防线 (十二)适度调整监管容忍度。在年度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工作中,经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核查认定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可适当放宽逾 期率、不良资产率、代偿率、准备金计提、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比例等指标考核要求; 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可适当放宽业务集中度、不良率、风险准备金率等指 标考核要求;对确因疫情所导致的逾期、代偿,以及因合理减费让利所导致的利润下降,原则上不影响监管评级中的等次评定。 (十四)加强激励引导。对在抗疫过程中服务实体经济确有重大贡献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机构,可视情形提高监管评级得分,并在后续有关支持政策中给予优先考虑。对此过程中涌现的经济社会效益好、创新性强、风控稳健、示范性突出的地方金融产品和服务案例,市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予以宣传表扬。 |
3 | 《关于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做好 产权交易服务的若干措施》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2022.03.31 | 一、 借助“云交易”服务模式,保障产权交易有序开展 2、推行无纸化交易受理审核。客户可将交易材料以电子件的形式,全流程通过线上完成受理、审核流程。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和物流快递运送不及时等实际情况,可酌情通过电子件先行、书面材料后补的方式,实现“流程线上走、线下不见面”,有序合规地推进业务顺利开展。 二、 优化不动产租赁业务,服务企业提效降本 6、 优化权证登记提交材料。对因疫情原因提交原件暂时受限的,线上受理权证及相关说明材料可先使用已用印的复印件,原件可后补。提供用印复印件确有困难的,经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后,可将未用印复印件通过正规公司电子邮箱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后续及时提供原件。 7、 优化进场交易相关材料。对于出租方、意向承租方的申请承诺、交易过程中的 各类往来函件,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用印的,可将未用印件通过正规公司电子邮箱以 邮件方式发送至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后续应及时提供用印原件,待原件提交后出具 项目交易凭证。 8、 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用。对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参与上海联交所公开招租项目,被确定为承租方并获得上海市国资国企减免租金的,可凭借相应的租金减免依据向联交所申请减半收取租赁交易服务费用。 |
4 | 《关于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助企纾困 的通知》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22.03.30 | 一、科技履约贷 服务对象:注册在上海实际经营满3年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在 1000万-3亿元,针对科创企业上市培育库入库企业销售总额可放开,原则上最近一年盈利,并能提供税单、对账单、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 授信额度:首次申请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100万-500万元,续贷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优化举措: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方式,并开辟绿色通道,针对申请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的企业,经银行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推荐;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防疫物资、防疫药品、国计民生重点和其他特殊情况的企业 经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推荐。 二、科创助力贷服务对象:注册地在上海成立满1年且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5000万元以下且有明确金额的订单或客户合作时间达一年以上的框架订单。 授信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为50万-300万元。 优化举措: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模式,针对材料完备且银行审批通过的企 业直接采取备案推荐方式。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大的小微、民营企业。无需担保费。 三、科技微贷通 服务对象:注册在上海实际经营满1年的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1000 万元以下且有相关订单的小微企业。 授信额度:单笔贷款金额为50万-200万元。 优化举措:采取线上申请、受理、审核模式,金融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备案推荐。 四、科技小巨人信用贷 五、生物医药临床责任试验保险保费补贴 服务对象:符合《关于开展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范围的企业和机构:在本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申办者(个人除外)、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事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的机构和企业,以及提供合同研 发和生产服务的企业。 补贴范围:药品为按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注册分类的化学药品第1-3类;中药注册分类第1 -4类;生物制品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按生 物制品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为按现行《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分类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为现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补贴额度:已实际支付保费的50%。单份保单的补贴不超过50万元。 优化举措:除集中受理外,对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研究的企业和医疗机构投保“生 物医药人体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的开通单独受理通道,优先审核。 |
5 | 《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 见》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3.31 | 三、助力困难企业恢复发展 7.依法为危困企业纾困解难 对受疫情影响的危困企业不能履约或履约对企业权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买卖、租赁、旅游、住宿、货物运输、加工承揽、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合理确定各方责任。对当事人以受到疫情影响作为诉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免除违约责任的合同纠纷,准确查明疫情时空阶段和范围、抗疫防控措施与合同违约或者履行不能的因果关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层分类妥善审慎处理,存在恶意违约情形的,根据严格合同责任,不轻易确认合同解除;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根据疫情对个案的实际影响,妥善处置纠纷。 8.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依法规范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严格审查以服务费、咨询费等各类费用为名变相收取高 额利息的行为,对超出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允许范围的利息部分,依法不予保护。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审慎审查金融机构提出的借款提前到期、单方解除合同等主张,积极促成金融机构以展期续贷、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协商 解决纠纷。 9.促成企业恢复信用和活力对因疫情所致出现暂时资金和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尚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进行拯救,推动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重生。视情快速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破产财产,或暂停处置因疫情导致变现价值较低的有关财产,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
6 | 《关于全面支持科技企业抗击疫情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2022.04.02 | 二、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4.鼓励科技企业为抗疫作贡献。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5.支持中小企业强化抗疫研发。加快2022年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立项、资金拨付等进度;在2022年创新创业大赛中设置疫情防控专题赛。 6.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额度上限提高至50万元,即日起可在“上海科技创新券平台”申领;加快创新券申领、使用、兑付,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三、精准发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9.落实科技金融保障。对申请无还本续贷、展期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保障续贷续保;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降息降费,确保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21年同期融资成本。 四、优化服务,实施惠企便捷服务 10.优化不见面审批。疫情期间,企业科技信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技术合同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全部实施“视频核验+远程受理”,实现“零跑动、不见面”办理。 12.优化信用管理。因疫情防控导致项目进展、数据报送延误的,经报备审核后,不纳入失信记录。 |
7 | 《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知识产权工作措施》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2022.04.06 | 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融资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充分用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优化不良率考核等扶持监管政策……对商业银行按照2022年第二季度专利商标质押融资贷款工作绩效予以专项奖补。 5.加强知识产权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等险种推广力度,简化知识产权保险理赔服务流程,提升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 6.促进知识产权金融供需精准对接。依托市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调查,及时公布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保险等产品服务信息。 |
8 | 《关于联合推出助企抗疫稳外贸护民生服务举措的通知》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 2022.04.10 | 1.强化金融科技对线上服务的支持。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盖章、提交纸质材料及无法使用电子签名等问题,可先通过信保通或企业邮箱与中国信保沟通确认,信保先审批办理相关业务,正本材料后补,确保企业正常投保、理赔需求不受影响。加大与各金融机构的业务网上互联,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对企业的服务赋能。 2.强化“单一窗口”对居家办公的服务支持。由于企业居家办公,难以提供常规理赔申请需要的纸质单证及申请材料,支持符合条件的业务在上海“单一窗口”的“信 保绿色通道”直接办理报损索赔。依托平台数据开展真实性等交叉校验,加快启动海 外勘察及提升理赔效率。 3.放宽承保受理限制,推动“应保尽保”。对于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按保单约定及时进行申报的业务,可放宽受理限制,并按正常申报处理,不影响企业保单权益。 |
9 | 《关于进一 步支持外经 贸企业抗疫 情促发展的 通知》 | 上海市商 务委员会、 中国进出 口银行上 海分行 | 2022.04.04 | 四、工作措施 (一) 设立专项资金。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将针对外贸企业出口、进口业务分别 设立300亿元、200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并对外经、普惠金融两大领域,各设立100 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对符合上述支持范围的重点企业,根据其金融服务需求,配备 专属服务团队,设立快速评审通道,并将积极运用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或向总行争取 其他利率优惠政策等方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二) 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将通过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 等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进行纾困,确保不抽贷、不断贷和不压贷。对 于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以及相关企业疫情防控创新产品的研发和产 业化资金需求,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将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三) 投放应急响应贷款。对于经认定的疫情重点支持企业的融资需求,进出口 银行上海分行将投放应急响应贷款予以融资支持。 |
10 | 《全力支持本市文化企业抗击疫情 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上海市宣传部 | 2022.04.01 | 9.降低文化企业融资成本。扩大贴息范围,对市文创特色支行所属银行提供的中小微文创企业贷款,由上海文创扶持资金予以贴息补助。降低担保费率,支持国有文化担保公司为经各区文创办或文创相关行业协会认定的困难文创企业给予最低0.5%/年的优惠担保费率•降低小贷利率,支持国有文化小贷公司提供同期小额贷款市场平均利率下浮30%的优惠贷款利率。 10.畅通文化金融服务渠道。开通“抗疫助企”文创金融服务热线,优化“文金惠”文创金融专项服务,加快审批流程,健全服务绿色通道。发挥上海文化产业投资联盟作用,面向文创企业试点开展投资辅导,组织项目路演。鼓励各区加强文创金融服务,推进文创金融服务工作站试点建设。 11.创新文化金融服务产品。联动市文创特色支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发挥“文创接力贷”“文创保”“文创园区贷”“申影贷” “惠影保”等专项产品作用,加大对中小微文创企业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深耕文创产业细分领域,开发特色化、在线化文创金融产品。 |
11 | 《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金融支持举措〉的通知》 |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2022.04.01 | 1、……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
12 | 《黄浦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 2022.03.29 | 4.……支持贸易型总部、结算中心提升能级,支持贸易型总部积极拓展业务,按照本年度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商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幅予以奖励。2022年新设贸易型总部或商贸企业结算中心增幅以上半年产生主营业务收入计算。 5.支持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支持演艺大世界演艺内容上云展映。对于剧场实施数字化改造,演艺企业实施在线演艺项目,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保持企业运作,并在条件具备时恢复生产经营的旅行社、电影院、演艺娱乐场所等,按照2021年度经营情况分档给予20万到100万支持。建立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旅 游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保险,对旅行社予以保费50%补贴。对2022年演艺、会展、旅游等文旅企业因疫情发生消费者全额退款产生的平台支 付手续费,予以100%全额补贴。 6.支持专业服务业恢复发展。支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广告等人力资本密集企业搭建信息化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减少见面办理频次、优化业务开展,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7.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驻区金融机构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信用信息数据提升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通过“外滩融易行”发放贷款的,按照企业信用和营收情况予以最高50% 贷款贴息. 鼓励餐饮企业、演艺行业企业购买营业中断损失类保险产品,按照营收规模对2022年保费予以不超过50%补贴。 9.便捷政务服务。……加快产业扶持政策兑现。提前启动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兑现程序,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企业,依申请优先予以保障。已获评区级产业专项资金扶持且在建设期内的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项目单位可向资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一般延期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
13 | 《徐汇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 2022.03.31 | 二、全面落实抗疫防疫补贴 5.……对零售和餐饮行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费用,给予全额补贴支持;对零售、餐饮企业和经营性文化旅游和娱乐场所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三、大力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7.……运用现有的专项扶持资金,对文旅会展、零售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在原政策基础上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 的创业组织和个人向经办银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原则上不超过1年,并可 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继续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 予贷款贴息支持。 四、着力推动重点行业纾困 9.……对参与“花漾徐家汇”“艺萃徐家汇”“新象徐家汇”以及本市“五五购物 节”“六六夜生活节”等促消费活动的商业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2022年克 服疫情影响,举办大型国际、国内高端知名商业品牌新品首发首秀首展活动、搭建线上首发平台的相关企业,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0.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由80%提高到90%。鼓励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支持基层工会购买 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对国家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重点文化功能区及文旅商户开展文旅消费复苏给予补贴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或 克服疫情影响在2022年举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给予补贴支持。 11.……支持区内外人工智能企业开展人工智能深度应用示范,针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30%、 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后补贴支持。支持新冠病毒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加快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对相关产品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资金支持。对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信息服务等行业领域企业享受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兑现程序,各类涉企扶持资金(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 专项资金等)上半年拨付进度力争达到70%;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 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 |
14 | 《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 2022.03.29 | 5、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及组织,创新增信手段,开发全线上零接触普惠金融产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通过适当提高信贷额度、给予利率优惠等方式,对各领域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针对暂时经营困难的纾困企业,视情帮助协商续贷,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延期还款、减免息费、无还本续贷、中长期信贷重组等措施,以缓解中小企业流动性困难。 7、加大融资担保和企业贴息支持。对企业通过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担保获得的贷款,疫情期间,区级财政给予担保费用全额补贴并提前兑现,在原政策基础上基准利率以内部分给予50%贴息。对于贷款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帮助企业协调对接市担保中心和贷款银行,提供“无还本续贷”等延伸服务,缓解企业 流动性资金困难。 8、大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市场影响优的“数字经济”和“新基建”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各类项目资助,优先给予区“3+5+X”产业政策各类资金扶持。鼓励围绕疫情防控开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并落地应用,对在疫情防控应用场景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非政府投资类项目,优先给予区数字化转型专项支持。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在疫情期间,对本区重点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给予企业宽带服务、云服务、移动办公等服务月租费用减免。 9、……对商业企业参与本市“五五购物节”“六六夜生活节”等重点活动的,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10、加快兑付政策性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在二季度申请先行兑 付2022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依托“3+5+X”产业 政策体系,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申请各级各类扶持政策。对本区中小企业研发提供疫情防控、远程办公等技术、产品,为社会应用提供示范、支撑,经认定的,优先给予相关专项扶持。加大区科技服务券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力度。 |
15 | 《金山区抗击疫情助企发展22条政策措施》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 2022.04.05 | 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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